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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9日 星期四

No222-丁神父助弱,宜蘭人感念

丁神父助弱,宜蘭人感念

文/朱達明(陳定南教育基金會發展委員)

丁松筠神父病逝,在他一手募資興建的光啟社大樓裏,也是他畢生心力投入最多的傳播及公益事業的基地,真應了同樣是外國傳教士馬偕的那句話:「寧願燒盡,不願朽壞」。

筆者日前在宜蘭礁溪聽到一個關於丁神父的小故事,礁溪天主堂羅文思神父兼辦文聲復建院,幫助小兒麻痺患者自立自強,卅幾年前經費一度捉襟見肘,剛好一九八四年香港新藝城與台灣合作、孫越和陶大偉主演的一部勵志電影「笑匠」正要上映,經由丁松筠神父奔走,該片監製虞戡平導演等人促成,電影劇組從票房收入中捐出十七萬元,幫助文聲復建院解了燃眉之急,劇組還在拍攝地點台北老爺酒店招待文聲復建院所收容行動不便的青少年,吳宇森導演、孫越、劉瑞琪、江霞、監製虞戡平也到場和大家分享人生經驗,並致贈小禮物電子計算機,鼓勵他們就像片中的身障兒童,讓自己的生命發光發熱,丁神父善用他的影響力,默默為社會播下了更多愛的種子。

「德不孤,必有鄰」,羅文思神父來自荷蘭,丁松筠神父來自美國,他們遠渡重洋,在台灣相遇,也在台灣成為一家人,不分族群和宗教,都會覺得台灣有他們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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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22-宜蘭縣議員2017上半年問政表現觀察報告~系列二~質詢表現觀察報告《確實出席 有效質詢 解決問題 正面影響》

宜蘭縣議員2017上半年問政表現觀察報告~系列二~質詢表現觀察報告《確實出席 有效質詢 解決問題 正面影響》

文/社團法人宜蘭縣公民監督聯盟

宜蘭縣目前有33席縣議員,宜督盟志工於今(2017)年五月議會開議期間,每日輪派志工到議場監督,除了每天點名6次,並紀錄議員主要質詢內容,選出有效質詢內容,並根據宜蘭縣議會議事錄統計每位議員質詢次數,經過20天,以每一次會議(即每一天上午或下午)是否發言質詢為統計。在40次的會議中,有議員在22次會議中發言質詢,也有議員僅發言1次(請詳見附件)。

議員質詢次數統計,
質詢次數在20次以上名單如下:陳鴻禧、黃定和
質詢次數在15-19次名單如下:黃建勇、黃浴沂、陳福山、陳傑麟、陳漢鍾、吳宏謀、張明華、江碧華、陳俊宇、林成功、陳正男、劉添梧、林錫明、邱嘉進、黃素琴、張建榮、張秋明、林志鴻、吳秋齡、沈德茂。
質詢次數在10次以下名單如下:林金龍、楊順木、蔡文益、陳孝仁。

宜督盟在統計次數的同時,更關心議員的質詢內容,因為1次有效的質詢,遠勝於10次無效的質詢,因此,在觀察志工選出了4段有效質詢的內容,分別是5月10日上午林岳賢議員質詢地方稅務局長;5月11日上午劉添梧議員質詢地政處長;5月15日下午邱嘉進議員質詢環保局長;5月18日上午黃浴沂議員質詢縣長等4段質詢,至於為何選出這四段,說明如下:

5月10日林岳賢議員質詢地方稅務局長:林岳賢議員透過一元支票道具,點出縣政府以34元掛號郵資寄出1元退稅支票的誇張行政作為,促使全國輿論關注,由地方到中央檢討退稅30元以下之標準作業流程(詳見質詢影片)

5月11日劉添梧議員質詢地政處長:劉添梧議員透過回顧上一會期,議會動用表決刪除公辦礁溪市地重劃的過程,點出執政黨從縣府到議會黨團無心推動公辦,甚至點出多位民進黨籍議員在與張前議長到歐洲旅遊後,立場就從公辦改為自辦,並在最後讓處長親口承諾公辦立場不變。(詳見質詢影片)

5月15日邱嘉進議員質詢環保局長:邱嘉進議員對縣政府環保局多年來對冬山蘇澳一帶飽受臭異味困擾提出質詢,並點出環保局在控制污染源的產生上,要不要給他們改善的時間,若沒有改善,該開罰就要開罰。並對於四月份開始,全國都在推動空氣盒子,但宜蘭縣卻都是由民間在推動提出質詢,要求環保局主動從廟宇開始建置,讓宜蘭縣山水也要有好空氣。(詳見質詢影片)

5月18日黃浴沂議員質詢縣長:黃浴沂議員多年來關注員山鄉逸仙村、內城村、尚德村村民20年來飽受豬糞惡臭之苦;在持別在縣長施政總質詢時,帶領鄉民到議會陳情,並代表遞交陳情書,讓縣長當場向鄉民表達歉意,並承諾一個月內親自到場了解,還給鄉民沒有臭味的居住空間,縣政府環保局並在第二天即到場開單告發三家養豬場,有效為選民發聲。(詳見質詢影片)

我們也看到許多議員(例如黃定和、陳漢鍾、林岳賢、薛呈懿議員等)會將自己的質詢影片,透過社群媒體(臉書FB粉絲頁、LINE群組等)分享給選民知道,對此,我們也鼓勵公民主動上議員的臉書按讚,因為這樣的作為就像公益團體在網站上公布捐款徵信、財務收支狀況、年度成果報告一樣,是對社會大眾的一種責信,宜督盟透過議場內觀察,真實呈現觀察成果,期待透過有效質詢影片的分享,讓公民更加了解議員用心為民喉舌,讓優秀的議員連任,讓怠惰的議員知難而退,退出政壇,當公民意識覺醒時,「烏魯木齊」的議員就無法在民主殿堂上立足。


宜督盟根據宜蘭縣議會議事錄統計每位議員質詢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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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6日 星期五

N221-一趟旅遊撞見台鐵與宜蘭縣政府的行動權不平等

一趟旅遊撞見台鐵與宜蘭縣政府的行動權不平等
文/老鴇(公益組織幹部)

蘇花公路在端午連假時卻因暴雨而坍方導致交通中斷,蘇花公路坍方,相信許多宜蘭人都是有感覺的,宜蘭縣與花蓮縣目前路上最快速且唯一的路徑便是蘇花公路,立委緊急協調交通部啟動海運救援,而陸路則是由台鐵加開普悠瑪自強號疏運北返的眾多旅客。

政府緊急協調陸地與海上各種交通工具來運輸旅客看似是一種有作為,只是大家想過嗎?當身障者也跟大家遇到一樣的狀況時,身障者能否順利搭上加開的班次北返呢?

我需要告訴你:台鐵從來沒有想過。

因為政府往往都只會用常人的觀點看待所有事務,所以當緊急狀態發生時,壓根而不會考量到身障者也會去旅遊而遇上這事情。

因此,我跟大家分享一個我親身遇到的故事:

端午連假期間,我與目前行動不便需坐輪椅的伴侶返回家鄉宜蘭去走走,原定搭乘晚上(05/30)十點半的自強號返回台北,但因宜蘭天氣不佳,所以決定提前返回台北。又因蘇花公路坍方仍未修復,所以羅東車站人潮眾多,大家都臨櫃購買車票,我一樣排隊票,終於輪到我了……

我:不好意思,請問晚上七點前有對號列車到台北嗎?

櫃台:今天都滿了哦~但是14:40有班加班列車是普悠碼,是自由座。

我:那請問有輪椅席嗎?

櫃台:輪椅席?!(驚訝)呃…沒有捏。

我:為什麼沒有?難道台鐵沒有設想過也會有輪椅使用者嗎?

櫃台:我幫你看看是否有其他班次有輪椅席…(開始看著螢幕)

(過了十分鐘後)

櫃台:幫你調到17:XX的太魯閣號,這班可以嗎?

我:可以可以,謝謝您!

櫃台:那請問輪椅使用者是男性還女性?

我:蛤?輪椅使用者是男性是女性不重要吧!難道輪椅席有分性別嗎?

櫃台:沒有啦,想說問一下。方便給我看一下手冊嗎?

我:(遞手冊)

櫃台:這是輪椅使用者的手冊?

我:不,是我的。

櫃台:輪椅使用者沒手冊嗎?所以他是陪同者?

我:為什麼輪椅使用者一定會有手冊?特殊罕病就不一定拿得到啊!他拿不到手冊,我只能這樣買呀!

櫃台:……(無言)

櫃台:我了解了。

我:那我原本的車票要退票,麻煩您了。

(櫃台看了一下票劵)

櫃台:你怎麼會用網路購票?網路購票沒有輪椅席呀!你應該要用電話購票啊!

我:我第一次買輪椅席,我怎麼會知道?而且我才知道台鐵線上購票系統無法選輪椅席,台鐵系統怎麼這麼不人性。

櫃台:(裝死)

櫃台:那麻煩您提前到服務中心會有人員服務,約五點到。

我:好的,謝謝。

買完這次票,真的買到一肚子火,而且車站內外無障礙都做半套,車站內,我每次要推伴侶去搭電梯時都心驚膽跳,深怕一個不小心就掉到軌道上;車站外,看見一個大斜坡卻有五個路阻,根本是超級障礙賽。

另外,羅東車站的無障礙設施很糟糕,先是車站外頭騎樓沒有完全整平,即便看見斜坡,但上去後會發現騎樓出現超大落差,被迫折返。回到人行道,也會看見一堆機車而無法前進,再度被迫折返改走車用道路。看著行人走著騎樓避雨,而我們只能推著輪椅淋雨在馬路上走著,內心除了憤怒外,也充滿不被重視的二等公民感覺。

礁溪車站的無障礙也好不到哪裡去,先是行人道路是用大碎石拼裝,輪椅行進時一直震動,推的難度大幅度增加,輪椅使用者也極度不舒服。而湯圍溝公園的中間與後面段(靠近五峰旗的後方段),為了避免汽機車進入,完全都是用木椅圍起來,只留行人能進入的大小空間;公車則是小型巴士,輪椅完全無法搭乘,看在眼裡,「幹意」破表。

另外,車站電梯蓋在超級偏僻的地方,不注意的話,根本不知道那是電梯出入口,還以為是倉庫。沒事電梯沒人,要嘛就一堆遊客捨棄手扶梯改坐電梯,還要「提醒」才肯讓電梯,真是有夠糟糕!

宜蘭縣身為高齡人口第二多的縣市,也是第一個將風景區打造斜坡、供行動不便者使用的縣市。但是創舉變成歷史、高齡人口的成長數據被忽略了,因為沒有低地板公車可以前往風景區,這些行動不便者只能依靠家裡會開車的家人協助才能出門,否則只能看著照片嘆氣。

顯然,政府並沒有看見這些需求。政府本應盡責任讓所有公民都能使用任何設施,而非用著常人的觀點看待事務,刻意忽略某些族群的需求,形同將這些需求者變成二等公民,宜蘭縣政府與台鐵當真該好好檢討!

圖:羅東車站一樓電梯、車站外頭斜坡的大路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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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異樣眼光、路面不平 病童出門困難重重
2.宜蘭綠博被爆無障礙空間超爛 宜縣府:即刻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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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電梯已超過使用年限 羅東火車站將爭取淘汰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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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21-宜蘭縣議員2017上半年問政表現觀察報告~系列一~出席表現觀察報告《100%的出席簽到率和48%的實際在場率》

宜蘭縣議員2017上半年問政表現觀察報告~系列一~出席表現觀察報告《100%的出席簽到率和48%的實際在場率》

文/社團法人宜蘭縣公民監督聯盟

很多公民可能仍不知道,我們所選出來的代議士,必須在每年的五月和十一月進議會開會。就像上班族進公司要簽到或打卡,我們選出的代議士也要簽到 。只是這樣的簽到,可以只是形式上的,不具任何約束成分。而且只要簽到,不用進議會開會,除了每月固定18萬的薪資(含助理費),每天還可以多領2450元的補助費(出席費1000元、交通費1000元、膳食費450元),中午議會還會供餐,還有議員的單人宿舍可供住宿(宿舍就在議會旁一棟深咖啡色的建築物,除了設備齊全的單人套房,還有健身中心、聯誼室、洗衣房,見圖片)。

目前針對議員只簽到不開會就可以領出席費2450元一事,並無法可管,也就是說議員們在法律上是站得住腳的。但請各位想想,我們選出議員不就是要監督縣府施政嗎?一年有12個月,只有兩個月開會,議員們有各種跑紅白帖或為民服務的各式各樣理由不到場,議員助理的能力都不足以處理紅白帖或服務案件嗎?連開會都不到場還領出席費,縣府的施政無人監督,這樣說得過去嗎?

有一句話說得好:『道德能彌補智慧的缺陷,但智慧卻永遠不能填補道德的空白。』不管議員們有三頭六臂的能耐或自以為是可以遙控監督縣政,這種道德上的瑕疵,促使宜督盟必須就議員實際出缺席狀況做完整紀錄,呈現在各位公民眼前。

宜蘭縣目前有33席縣議員,宜督盟志工於今年五月議會開議期間,每日輪派志工到議場監督,一天點名六次(請詳見附件)。並製作成整個月33席議員的點名統計表(請詳見附件)。

宜督盟本次公布五月開議期間,議員實際在場率60%以上名單及30%以下名單。
在場率60%以上名單如下:黃定和、林志鴻、陳鴻禧、吳宏謀、吳秋齡、陳漢鍾、張秋明。

在場率30%以下名單如下:林金龍、蔡文益、林岳賢、陳孝仁。

一個健全的民主體制得來不易,議員們千辛萬苦參選脫穎而出,選民們確實履行投票義務。然而,這樣反差如此大的出席率和在場率,選民們能接受嗎?若再調閱每日議會的議事錄,不難發現,簽到出席率真的是100%,但整個議會平均每天坐不到五成的議員。

請問議員諸公,該如何是好?請問各位公民,同意辛苦的納稅錢就付諸流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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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日 星期四

No220-宜蘭bike行不行

宜蘭bike行不行


文/宜蘭小草

【bike行不行】

筆者長久以來,關注宜蘭交通的問題,無論是停車位、運輸系統、捷運及輕軌等議題。而筆者近期特別關注到,「縣政府預定花6,000萬」,於今年年底前委託廠商建置完成YouBike系統。

但還未等到宜蘭YouBike的建置,新加坡商Obike暨台東及花蓮建置後,於5/26日進軍宜蘭。而Obike營運初期,在地方上似乎產生了一些問題及爭議
。但一個交通系統的建置,必定有其陣痛期,筆者嘗試以不同觀點,探討宜蘭bike系統的建置。

1.【宜蘭是否有建置bike系統的需要?】

A:許多民眾質疑宜蘭是否真的有需要bike系統?但當我們重新檢視宜蘭的交通問題,在雪隧開通以來,每年宜蘭最大的問題便是交通,一到假日便被稱作是「國道五號停車場」。而bike系統,正是我們為建構大眾運輸系統的重要配套,在提出大眾運輸的接駁以外,短程或環線的景點停靠,利用bike系統的接駁,是否更能提高宜蘭的各地風情更加被看見,且提高商家的停靠機會,讓宜蘭更加活化,而bike系統的出現,更是提升了「慢活」城市的契機。不僅能提供紓解宜蘭交通堵塞的配套,更可以增加宜蘭的在地活化,讓每個角落都被看見。

2.【Obike    v.s.   YouBike】

A:Obike屬無樁柱系統,而youbike係屬樁柱系統,無樁柱bike系統遠優於樁柱系統,這也是Obike最重要的概念,就是讓單車跳脫過去的「站樁」可以隨借隨還不受限制。這也將成為未來將成為樁柱bike系統最大的勁敵。

3.【Obike目前投入的區域】

A:就在今年4月2日,來自新加坡的Obike,突入台北市營運,但在一周後即收回。因臺北市政府交通局以「保護消費者權益及管理自行車停放秩序」為由,要求Obike業者與其達成共識後,才能測試或營運。在台北碰壁,Obike改投入單車盛行的旅遊勝地,於5月份投宜花東地區。藉由東部地區的試營運,接著進軍六都,讓Obike系統得以串聯全台。

4.【Obike進入宜蘭地區的好處?】

A:原先宜蘭縣政府欲花3,000萬建置YouBike系統,且之後每年宜蘭市公所,需與縣府分別各分攤1,500萬元(六年營運管理費用數百萬元),另亦需分別分攤初始里程補助費用(前30分鐘免費)各273.75萬給廠商。總經費如下表所示:


Obike進入宜蘭,讓宜蘭地區先行建置bike系統,Obike的提前設置可減少宜蘭縣設置成本3,000萬,及後續營運、維護及補貼費用,就可優先面對評估bike系統的設置效益,無論Obike是否能在宜蘭設置成功,宜蘭縣都是最大的受益者,而未來該如何與Obike合作,以改善宜蘭的交通將是縣政府重要的課題。除此之外,前面提到的點與點的問題,也是Obike無樁柱系統對於解決宜蘭「公車」的景點式觀光問題。而最重要的,更是讓宜蘭可以成為慢活都市的契機,以遠觀來看,「環境保護」一直以來是宜蘭的重要議題,引進bike系統,減低碳排放量,讓地球更加健康。
   

5.【Obike設置有何缺點】 

A:OBike的設置最大的問題在於,佔用道路停車格,且部分人士認為,Obike使用公用道路以進行營利,並因使用者因便利性隨用隨停,造成違規停車等問題,此也為一般民眾所在意的爭議議題。此一類問題,在近期也都慢慢地浮上檯面,縣政府應該提出具體的「配套措式」,否則,對於bike系統建置的美意,將成為宜蘭更新一項重大議題。

【結語】

宜蘭目前正面臨假日「國道五號停車場」,在地道路交通動彈不得的窘境,我們需要健全宜蘭在地交通運輸系統,以移轉假日自行開車至宜蘭自小客車,Obike系統如同其他在地運輸系統一樣,也許是一個以解決目前宜蘭假日交通的工具。但一個運輸系統的建置,起初一定會有面臨一些問題,但需要時間去調適與評估,方能決定該系統是否適用於當地。

【就在obike已進入宜蘭的現今,筆者在此呼籲:】

宜蘭縣交通管理單位(警察局交通隊),應正視Obike的停車問題以與業者協商共同解決問題,代替強力取締違規問題。畢竟未來bike的停車問題,不僅僅只會發生在Obike系統上,故未來bike系統的停管問題,停車格是否足夠,相關的配套管理措施,應一併考量。

宜蘭縣交通規劃單位(建設處交通規畫科、公共運輸科),可藉Obike的設置評估思考宜蘭再次建置bike的可行性,宜蘭是否需要再花6,000萬建置bike系統,我們除了bike系統外,還須健全那些在地公共運輸系統?

對於宜蘭縣政府,我們一直在要求廠商主動來跟洽談,但政府有很多行政措施及方法,來要求業者與縣府洽談,縣府也可主動要求廠商來解決問題,Obike本是一個立意良善的運輸工具,端看縣府以何種立場及智慧,解決此一問題。

我們也要告訴身處宜蘭的大家,一個運輸系統的建置,起初一定會有面臨一些問題,需要時間去調適與評估,若bike真能解決,目前沉痾已久的雪隧及假日在地交通問題,何不給bike系統多一點時間,讓業者、縣政府解決其初期設置的問題。


OBIKE已停放在宜蘭市街頭

OBIKE已停放在宜蘭市街頭



OBIKE的APP界面



紐約citibike的APP界面



紐約街頭的 citib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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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20-宜蘭縣政府公告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額提高保額,讓業者吃不消!?

宜蘭縣政府公告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額提高保額,讓業者吃不消!?


文/游建峰(宜蘭縣公民監督聯盟理事長)


宜蘭縣政府於105年11月25日修正公告,並將自106年7月1日起實施,應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之消費場所每一場所最低投保金額修正如下:
(一)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300萬元。(原規定為300萬元)
(二)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3,000萬元。(原規定為1,500萬元)
(三)每一事故財產損失:新臺幣300萬元。(原規定為200萬元)
(四)保險期間總賠償金額:新臺幣4,800萬。(原規定為3,400萬元)
最低保額的提高,對消費者在這些場所消費多了一層保障,但也造成多數業者的負擔,並質疑宜蘭縣政府有圖利保險業者之嫌。不過,畢竟人命無價,若發生事故,消費者向業者求償,業者可透過保險給付金額,承擔應負擔之責任,也不致因此破產,否則像八仙塵爆造成500多人傷亡,真是欲哭無淚,業者無力賠償,消費者也無法獲得足額賠償,社會付出慘痛代價。
平心而論,回到保險的功能原本就是責任分擔與危險分攤的概念,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所保障的正是業者本身,只是每年倍增的保費,讓業者實在無法接受,尤其小型旅館、民宿業、安養機構、社會福利機構、安親班、補習班等,因政府的一紙公告,就得支付加倍的保費;事實上,在前(2015)年6月27日發生八仙樂園粉塵暴燃,造成500餘名遊客受傷送醫,雖然八仙樂園及活動主辦單位皆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但因單一事故所致第三人身體傷亡之保險金額合計僅新臺幣5,000萬元,致多數傷亡民眾無法藉由責任保險獲得合理權益保障。於是行政院召開會議研擬「公共場所或舉辦各類活動投保責任保險適足保險金額建議方案」,建議提高最低投保金額,但在此同時,政府並未思考如何降低各行業業者營運成本,導致業者怨聲四起。
筆者在此提出建議:由中央修法,對各消費埸所的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最低保障之保費費率,應比照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降低費用率(行政費、佣金),至於超額保障之費率才由各產險公司依費率自由化精神,自行訂定,如此一來各行業之責任風險與費用支出方可兼顧。至於各行業業者可以透過公會統一招標方式,議價取得更低價格,避免因最低保障金額的提高,增加過高的營運成本,而各級學校、各社福機構等非營利組織,增加的保費,政府更有責任向保險業者議價取得更低保費。
我們樂見宜蘭縣政府將公共意外責任險最低保額提高到4800萬,成為全國各縣市中和台中市一樣的高額保障,但我們不希望因為政府的政策,逼走合法業者走向非法營業,或因此讓業者藉此提高物價;因此,保障合法業者,取締無照、違規、違法營業之各行各業,原本就是政府責任,而保障消費者公共安全,本是業者責任,業者不該存僥倖心理,規避責任不願投保責任保險,況且有很多非強制投保對象之業者也會主動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以降低營運風險,達到消費者、政府、保險業者、投保業者四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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