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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1日 星期五

No225-校長們別斯文掃地,踐踏教育人的價值!

<來稿照登>
校長們別斯文掃地,踐踏教育人的價值!

文/司馬黑子

宜蘭縣的校長遴選已經是一場落幕的鬧劇,八月一日起的新局面,請這些履新轉任的校長們別斯文掃地,踐踏教育人的價值!

請問:簡菲莉女士宣誓就任宜蘭縣教育處處長,可有廣邀各界風光辦理「就任茶會」? 這種校長界長年以來扭曲的世俗陋習,不管辦學績效,只要遴選過,似乎不隆重辦理就無法彰顯校長職位是何等「光宗耀祖」或是「社會地位不凡」的心態,不在乎教育專業的領導,卻鑽營個人表面功夫的榮崇,讀書人的風骨與身教,還得靠辦理這種黃袍加身的儀式,來自我感覺,難道不是一種斯文掃地?

以過去陳定南前縣長的標準,哪個校長膽敢這般恣意妄為,辦理這種逢迎拍馬、囂張媚俗的茶會? 受命辦學是身為校長的使命,縣府也早就合宜合禮的透過公開儀式(全縣校長會議),由吳代理縣長親自頒授聘書,這樣還不夠嗎? 如果還得要公告鄰里週知、勞師動眾的要就任學校再次配合辦理這種「接風式」的儀式,那不就等同打臉吳代理縣長及宜蘭縣政府的臉?

依法嚴辦究責,政府不該漠視
近日,適逢天災,縣內各校災損不一,部分在八月一日履新的校長們,不思戮力從公,儘速災後復原,就只在乎自己歡喜履新,放下任內的校園的災後復建工作,忙著自己風光就任,難道教育處都不加聞問?再者,這些在乎表面交際的校長,不外乎是想藉由這樣的活動,拉攏討好地方社團及民意代表,為自己日後的治校方便,廣結善緣。

殊不知,依據行政院公布的《公務人員廉政倫理規範》,校長是受公務員服務法規範的公務員,即便就職為正常社交禮俗,依本規範所訂,於一般人社交往來,市價不超過新臺幣三千元者且同一年度來自同一來源受贈財物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

試問:這些廣發就職邀請函,大肆鋪張辦理就任茶會,還未見其對辦學的專業領導,造福學子,就先要校內教職員工犧牲辦公時間,利用學校公開場所,彰顯個人社交能力,奉承校長辦理這種個人活動,毫不掩飾的收受經營人脈的榮匾賀禮,更甚者難道沒有相關廠商贊助(如午餐廠商或工程單位)的利害相關嫌疑嗎? 宜蘭縣政府政風室難道不該介入清查有多少公帑是花在這種事情上? 難道這些校長不該被究責懲處嗎?還是,這早已是縣府也默許「校長皆如是」的潛規則?

校長辦學有風骨,才是教育之幸
古有云:「博學於文,行己有恥」。洪蘭教授更曾撰文直言:「教育是國家的根本,教育一垮,國家一定垮,再多的國防經費飛機大砲都救不回。我們必須找回讀書人的風骨,作官人的肩膀,台灣才能看到明天的日出!」請這些沉迷於權力仕途,掌握教育權柄的校長們,專心辦學就好,別把校長當官做,更別再斯文掃地,踐踏教育人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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