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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8日 星期四

No219-開會是議員天職,簽到落跑是貪取出席費!

開會是議員天職,簽到落跑是貪取出席費!


文/社團法人宜蘭縣公民監督聯盟

議員一年開會60天,額外領取出席費年逾15萬

依據「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4條明訂:地方民意代表依法開會期間,得支給之出席費、交通費及膳食費,不得超過下列標準︰
一、出席費︰每人每日支給新台幣一千元。
二、交通費︰每人每日支給新台幣一千元。
三、膳食費︰每人每日支給新台幣四百五十元。
也就是說,議員只要是在開議期間,每天有到議會簽到,無論是一早來簽或閉會前來簽都視為出席,宜督盟這些年來以議事錄進行議員評鑑,發現議事錄中幾乎是百分之百出席,因為很多議員再忙也會來議會簽到就回去了,離開議場的理由眾多,或是為民服務,或是事業繁忙,或是婚喪喜慶,或是非其主要委員會質詢時間,我們也發現有多位議員是從簽到到閉會都留在議場之中,聽取其他議員的質詢發言內容與縣府官員答覆,而能深入縣政問題不重覆質詢。
因此,宜督盟自5月2日宜蘭縣議會第18屆第5次定期大會開議當天開始,宜督盟志工全天到議場旁聽,每小時拍照確認議員出席狀況,發現有很多位議員簽到後即不在議場中,宜督盟秉持客觀事實之呈現,提供選(公)民了解自己選區議員出席狀況,至於議員為何整天不在議場,就留待議員自己向選民說明交代,宜督所做的就是透過觀察實錄,提供宜蘭公民參考了解議員表現!

議員事務繁忙,不克與會,就不要專程到議會簽到,既已簽到,領取俸祿當盡心於本職,方不負選民所付託。

有關宜蘭縣議會部分議員對宜督盟將議員出席狀況公布於臉書專頁,認為宜督盟是對議事規範無知,不食人間煙火,我們深感遺憾與不解,我們謹此回應如下:

1.宜督盟認為議員應專注在議員本職工作上,政府每月編列每名議員有7萬多元研究費(薪資)、8萬元的公費助理費、9,000元的為民服務費,還有每年健康檢查費16,000元,保險費15,000元,出國考察費10萬元,既領俸祿當盡心於本職,方不負選民所付託。
2.議員有報到沒出席要領錢就不對,我們只公布事實情況,至於議員為何不在議場,留給議員自己向選民解釋。
3.宜督盟只公布事實數據,不再辦理評鑑,點名有憑有據,若以議事錄出席紀錄來看,出席率都接近100%,與現實失真甚多。
4.議員每年約只開會60-70天,除了月領和年領的報酬外,又可額外領取出席費、交通費、膳雜費每天2,450元,全年按時到議會簽到就可領取約15萬元;開會期間因其他公務不克出席議會,應據實依請假手續(規則)辦理,不應專程至議會簽到卻不出席,虛領議會補助浪費公帑。
5.議會議員有分4組,屬於該組的局處首長被質詢時,該組議員有優先質詢權,議會認為非同組議員,因為沒有優先質詢權可以簽到,而不在場,對此議會陋習,宜督盟深感遺憾,認為有需要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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